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》(桂办发(2017)36号)有关规定,经我院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、综合评审等程序,自治区*委、自治区人民*授予我院陈宏明总工程师第九批“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”称号,特此喜报。
2017年,为表彰先进,弘扬创新精神,自治区*委、自治区人民*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出100名同志,授予第九批“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”称号,旨在激发全区人才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,立足岗位,发挥专长,敢于创新。这支优秀队伍人才将在科学技术创新、社会科学研究、重大项目建设、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团队培养等方面,充分发挥学科、学术、技术带头人的引领作用,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。
我院陈宏明总工程师通过层层推荐和选拔脱颖而出,成功获选。希望广大职工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,扎实工作,锐意进取,奋发成才,在全区各行业形成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。
再次向陈宏明总工程师表示祝贺!